参加酒吧街临检。有个喝醉的男人,我带他去了厕所,盯着……”
宴笙左手揉了揉额头,手伸出伞外接着不断下落的雨水。
“不是,刚才你来得时候,为什么要提前找好离开的路?”
“啊?”叶枫转过头看着宴笙。
“所以你是想着过来陪我等拖车,等完,我坐上拖车走了,你自己回去??”宴笙觉得简直难以置信。
“宴老师,你不舒服吗?”叶枫听到动静转脸,盯着宴笙的左手挪不开眼。
“对啊,我哪里知道拖车副驾驶也坐了人啊,我又不知道原来坏了的车也可以坐人的,不过以后知道了。”
叶枫是怎么未卜先知,他们不能跟随拖车一起离开,提前找好了路的?
宴笙哭笑不得,他抬起手背看了看,干脆举到了叶枫眼前:“看看看,看仔细了,别认错了。”
冰凉冰凉,打在手背还有点疼,他缩回手借着手里的雨水拍了拍额头,捏了捏鼻梁。
后面的一切他根本不想再回忆,若不是现在荒郊野外,大风大雨,他早弃伞跑路了。
叶枫没有察觉宴笙的羞耻,盯着宴笙的手背语气疑惑。
“为什么你的红痣时有时没有?”
宴笙还没回答,叶枫仿佛猜到了答案。
“你用了遮瑕之类的盖住了,你皮肤白,用点遮瑕的话也不太看得出来。”
宴笙点了点头,他会想要遮住红痣源于上大学时,老师的一句无心之语。
那是给他们讲刑侦概论的老师,一个风趣的老头子。
他说做这行其实算是弱势群体,又不能配枪,格斗呢也比不上警察,而且人都有柿子捡软的捏的特性,他们还往往最容易被坏人找上。
资本主义国家呢,很多时候,有钱人就爱打官司搞来搞去,虽然都是民事诉讼,但是用到他们的地方也很多。
往往一个关键的证据就影响了成败,有钱人未必要脸,未必讲道理。
输了官司,不爽要找补,盯上提供决定性证据的人很正常。
一定要学会在工作中隐藏自己的特征。
工作时把自己打扮的丢人堆里看不见最好,千万别特立独行搞点什么耳钉,唇钉这些极其容易被人记住的东西。
有的人输了官司,心里不爽,有心认清记住他们,这些极富个人色的标志简直是靶子。
自从那之后,宴笙就开始有意遮掩自己的红痣。
这么多年过去了,基本上出现场前,补点遮瑕在手上成了他的习惯。
平时倒是经常忘记,今天他其实也是抹了的,只不过雨里待了这么久,冲没了。
没想到就被叶枫发现了。
时隔多年,那个风趣老头的话终于得到了现实的印证。
这颗红痣成为了别人认出他的记号。
不过宴笙觉得,好像不是坏事?
他也终于记起了喝得微醺的那晚,他信誓旦旦入职后要去查这个叫叶枫的警官究竟是哪的,然后酒醒了就忘记了。
他还记起来,自己当时想的是,以后有多远离他多远,现在看来好像躲不掉了?
“宴老师,你是想起了什么好笑的事吗?”叶枫看宴笙面带微笑,沉默不语,显然是陷入回忆。
宴笙点了点头,轻吐一口气:“是啊!小朋友你知道吗,我这辈子被当成不良市民一共三次。”
“嗯?”
“两次干脆利索的被制服,一次被礼貌请进了局子,前两次都是你。”
“啊?”这下轮到叶枫惊讶了,虽然他记得在云孜牧华的酒吧街见过这个手有红痣的男人,可是他真的不记得当时怎么制服他的了。
“我对你动粗了?”
“没有,只是你的样子比较吓人,一副秉公执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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