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这么大,都快要把我跑死了。”
“你…你……”
余令望着如意摔烂的膝盖和手肘,望着他磨破皮的脸,余令知道,定是那一晚那猛的冲出,扑倒后摔的。
“我叫余令,余令的余,余令的令,你是我的恩人,如果不嫌余家粗茶淡饭,以后就来我家吃饭,但得干活。”
如意咧着嘴笑了,站起身拍了拍身子。
他就像那灰包,呛人的灰尘从他身上飞起。
如意这才反应过来……
这辈子再也没有娘给他洗衣服了。
“我吃的多!”
余令打趣道:“所以你才那么厉害!”
如意又笑了,挠了挠头,不好意思道:
“一天一顿就行,重活交给我,我会拉犁,十岁的时候就给北城的顺员外干过!”
“家里没田。”
“那你家是干嘛的?”
“卖布的!”
........
余令带着如意走了,如今的余令有很多钱。
从娘娘庙回来后老爹就给了余令一个钱袋子,里面有很多碎银。
余员外很开心。
因为他在娘娘庙他摇了一个诸事皆顺的上上签。
余令带着如意去了京城最出名的鲜鱼口街。
这里先前就是一个卖鱼的地方,臭烘烘的。
但因为紧挨着崇文门大街这地方火了。
永乐初年是卖鱼的,到了正统年间因为这里的吃食便宜且多样。
劳作的百姓就爱来买,慢慢的人就多了。
到了现在……
鲜鱼口街边上布满会馆、客栈、商店、摊点、作坊广布,商铺、餐饮、茶楼和手工艺作坊。
可谓是星罗棋布。
余令给如意买了两双布鞋,一双厚的,一双薄的。
小主,
衣服余令没买,家里有布,陈婶和厨娘都是好手艺。
其实鞋子也不用买。
陈婶和厨娘也都会做,但如意的脚多大得量,还得做鞋样,一套下来少说七八天。
说到鞋子,余令有些不开心。
在铺子里余令看中的是一双黑色高帮白色厚底的皮皂靴。
那质量好,看着结实,结果因为余令不是儒士生员或官人……
人家伙计不卖。
人家伙计说了,太祖爷规定了庶民、商人、杂役等不能穿靴子,只允许穿草鞋或简单缝制的直缝皮鞋。
违反规定的处以极刑。
(ps:这个皮鞋不是现在的皮鞋,是直缝皮鞋,去博物馆的时候导游讲这样的鞋子,穿着很臭,容易烂脚,有兴趣的可以去看明朝的鞋履制度。)
在余令看来这不仅是简单的穿着指导了,而是一整套等级森严苛刻制度。
把人分三六九等就算了。
鞋子这样的穿在脚上走路的也分。
伙计其实并不高傲,他反而是在为了余令好,真要买,他其实也卖。
现在这个制度虽然名存实亡了。
但就怕嘴贱的给你举报了。
一旦被举报,这个制度就会立刻生效。
因为这是太祖爷留下的,这是祖宗制度,现在的皇帝都不能改。
太祖的本意是好的,是想禁止民间的攀比豪奢之风。
但这也太狠了,辛辛苦苦一辈子,想穿个好点的鞋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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