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年轻貌美,很快就被人盯上了,欺上门来。
书中只简略写了何雪樱带着弟弟妹妹卖了房子,跟着镖局的人离开了江县,投奔了外省的远房亲戚。
直到程魔头入魔宗几年后找上门,才得知何家人早就没了。
投奔外省亲戚,何家的亲戚也是穷鬼,还是赌鬼,见有人送上门来,不出三个月把人全卖了,何家小弟小妹卖给大户人家做小厮丫鬟,后来染病一个死了,一个做错事被主家打死了。
至于何雪樱,男频作者在书中这么描写她,貌若春花,娇艳欲滴,眉如翠云, 似含无尽情意,粉白娇嫩,两颊晕红,朱唇不点而赤,贝齿颗颗羊脂白玉,目似秋水,摄人夺魂……
因为长得漂亮,被卖给一大户人家做小妾,程魔头找去时,她正生了儿子得意非凡,要跟大房一较高下。
没想到倾刻间,整个大户人家一人不剩,包括她刚生下来孩子,瞬间被碾压成肉泥,何雪樱见到儿子成了肉泥,差点没疯掉。
更没想到当年那个寄宿在她家的落魄少年,竟然没死,还成了一代魔头,对她进行了长达三百年的虐待凌辱。
一想到书中写的那些虐杀情景……何雪樱头疼死了。
她怎么……怎么就穿了!
拜托!不能因为名字一样,就乱穿好吧!
她跟书里的何雪樱除了名字,有一毛钱的关系吗!就让她穿来了?
现在唯一让她觉得有些安慰的是。
她穿过来的时机!
还不是最糟糕的时候!如果穿过来大反派程简泊被送到了矿山,那何雪樱就不想活了,干脆拿条绳子了断算了,也好过几年后经历长达三百年的虐待,那真是生不如死。
毕竟书里的程魔头,仇人躲到哪里都能被他揪出来。
连龙傲天气运之子的男主在书里也一度不是疯癫魔头的对手,正所谓光脚不怕穿鞋的,一身正气也怕不要命的疯子。
在婶子神神秘秘地将一个纸包蒙汗药塞过来的时候,何雪樱当场一个激灵,将纸包烫手般的立马塞了回去。
“婶子,别给我!我没拿, 我可没拿!呵呵,刚刚说什么笑话呢?我们何家不至于连个人都养不起,还没到卖人的地步!这东西您可收好了!收回去了!这事可别到处乱讲,要让我大哥知道了,你知道的,他那人不讲理,不管街坊邻居的,都能打上门去……”
见何雪樱突然一反常态,竟然维护起了那个她天天恨得咬牙切齿的小子来?
街坊婶子又奇怪又不太乐意,本来以为十拿九稳了的。
送一个人去矿场她能得半两银子呢,要不是大勇混帮派,她不敢做什么手脚,她还能拿更多,这下子,没了。
好说歹说何雪樱也不同意,最后起身送客了!
浪费半天口舌,妇人失望地将药包又塞回袖子里,沉着脸离开了。
离开院子的时候,正好看到十三岁的程简泊稳稳地,一声不吭地挑着水走进院子。
妇人见他看见自己招呼也不打一声,跟没看到一样,不由地指桑骂槐地往外tui了一声:“……天天当牛做马一样的干,小心人家卖了你都不知道。”说着扭着腰不甘心地走了。
何雪樱呼出口气,躲过了啊!躲过了一场三百年的大劫!
只要她没有将魔头卖到矿场,那这仇他就找不上她……
可不对啊!
虽然她没有将他卖到矿场,可之前对他长达五年的虐待,也不是假的。
何雪樱有些奇怪,程简泊在武馆习武,按说十三岁的他有自立能力了,至少不用再受何家的鸟气,随便寻个差事养活自己还是容易的,毕竟他习过武。
这年代只要有点手艺,就饿不死,可无论何雪樱怎么待她,他都一直留在何家,甚至何永福死了他依然留下了。
估计作者为体现反派的凄惨才这样写的。
处处漏洞!
可现在也管不了那么多,何雪樱想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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